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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策
1.每位员工都是集团的宝贵资源财富。集团提倡相互尊重,鼓励个人努力,提倡真诚合作与公平竞争的原则,激励员工充分发挥潜在才智,参与经营、参与改革、参与创新。
2.集团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受有均等的机会。
3.工作表现是本集团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聘用
1.本公司一律实行聘用制,根据岗位需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2.为发挥个人潜能,根据集团人力资源部通告的需聘岗位及人员要求,员工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自荐应聘。
3.员工的聘用资料将按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的格式填写及存档。集团将对员工的个人资料严格保密。
4.应聘者通过相应的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被集团聘用。

试用期
1.新聘员工试用期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在聘用(劳动)合同中约定(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新聘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集团可随时与其解除劳动合约。新聘员工在试用期内也可随时通知集团解除劳动合约。
3.试用期满,员工须接受试用期“工作表现评估”,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评估不合格者,集团将予以辞退。

劳动合同
1.集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书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书。
2.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离职手续
1.试用期满后要求辞职的员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或提交上月等值的工资向本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辞职报告。
2.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将按个案处理。
3.员工离职应按集团规定移交所有属于集团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4.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造成集团生产有误或财产损失,将从其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个人资料
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婚姻及家庭成员状况等及时提供给人力资源部。

业绩考评
1.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以肯定和认可员工的工作业绩,同时指出其努力方向和需改善的地方。
2.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薪、晋升、奖励、受训的重要依据。